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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公告
公文名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已废止)(2012年第138号公告)

索引号: 000019449/2012-11751-0324579 发文单位: 质检总局  主题分类: 清理公告
文 号: 2012年第138号  印发日期: 2012-09-19  发布日期: 2012-11-07

 

2012年第138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

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全面建设法治质检,提升质检系统依法行政的水平,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截至201112月底,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083件,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31件。现予以公布(见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依法制定并发布的规程和行政管理中的目录属于规范性文件,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继续有效。

附件: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目录


质检总局

2012919

相关附件:
  • 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