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服务器登录入口 今天是:
简体版  |  繁体版  |  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热点栏目 > 便民提示
便民提示

“人民质检为人民”——质检便民系列知识之138:理性看待食品安全(6)

发布时间:2017-12-29

——食品安全释疑篇——

6. 可能致癌物会不会致癌?长期食用可能致癌吗?

可能致癌物就是“可能”致癌物。根据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致癌物质分类标准,1类是致癌,2A类可能致癌(在动物实验中发现充分的致癌性证据,对人体虽有理论上的致癌性,实验性证据有限),2B类可能致癌(对人体致癌性的证据有限,在动物实验中发现的致癌性证据尚不够充分……)。显然,可能致癌与致癌是有区别的,两个概念经常会被误读,比如20126月,黄酒中检出氨基甲酸乙酯,在香港的原报道中还是“可能致癌”,到了国内某些媒体和网络上,就变成了“致癌物质”;苏丹红也是可能致癌,现在大部分人的印象都是“致癌物质”吧?

   摘录一个内容以供参考:国际癌症研究所对800多种化合物进行了分析,绝大多数都或大或小有致癌的可能性,若不分剂量地把含有这些化合物的食品都排除掉,您还能吃到什么?您不喝咖啡、不喝葡萄酒白兰地和清酒、不吃泡菜,甚至不晒太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