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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
索 引 号: 000019449/2015-13739-0440842 主题分类: 总局公告
发文单位:   发文日期:  
公文名称: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 第27号(1999年12月27日)

27 号

     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自1999年9月上旬开始,印度安得拉邦爆发日本脑炎。截止12月6日,共发生965个病例,200人死亡(病死率20.1%)。为防止该病传入我国,保证我国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来自印度安得拉邦的旅客,如有发热、头痛、意识混乱、惊厥、麻痹症状的要立即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二、对来自印度安得拉邦的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等,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严格的消毒、除虫或其他卫生处理。

三、前往印度日本脑炎疫区的人员,应向检验检疫机构了解印度日本脑炎疫情,未接种日本脑炎疫苗的人员,应进行预防接种。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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