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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公文名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同意命名保山市、贵阳市、柳州市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公告》(2017第114号)

索 引 号: 000019449/2018-17484-0510668 发文单位: 质量司  主题分类: 总局公告
文    号: 公告2017第114号  印发日期: 2018-01-04  发布日期: 2018-01-04
  

2017年第114

质检总局关于同意命名保山市、贵阳市、柳州市

“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根据《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指导意见》(国质检质〔2012179号),经保山市、贵阳市、柳州市政府积极创建,所在省(区)质量兴省领导小组或省人民政府审查推荐、专家组考核验收并向社会公示,同意命名保山市、贵阳市、柳州市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示范期为201712月至202012月。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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