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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索 引 号: 000019449/2014-14308-0393121 主题分类: 总局公告
发文单位:   发文日期:  
公文名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口吉普牧马人越野车的风险警示通告》(2013年第8号通告)

  20138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吉普牧马人越野车的风险警示通告 

  20114月,由于变速箱存在缺陷,容易引发严重火灾,质检总局发布45号公告,停止了美国克莱斯勒公司生产的“牧马人”车型汽车的进口。此后,克莱斯勒公司对“牧马人”进行了重大设计变更,更换了发动机与变速箱、采取一系列相关预防措施,重新申请并通过了新车型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自2012年开始在中国销售“改款”牧马人车型。 

  近期,质检总局所属技术机构对制造商落实在用车辆整改措施的监管过程中发现,所有牧马人车型的起火风险仍处于较高水平。质检总局积极组织专业机构和火灾等有关方面专家查找缺陷原因,敦促制造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截至目前,所有已确认发生火灾的原因仍然分散,指向性不明显。 

  为保护我国消费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发布进口吉普牧马人越野车的风险警示通告如下: 

  一、请该车型(不分年款)车主谨慎使用,避免在极限状态下驾驶。使用前、后检查底盘和发动机舱,要及时清除夹杂的可燃物。密切关注输油管路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联系车辆制造商或其授权服务中心,稳妥处置,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二、制造商和进口商应尽快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查找可能存在的缺陷,制定消除隐患措施。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近期应立即采取防范性措施。 

  三、质检总局要求所属技术机构和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保持高度关注,督促辖区进口商的授权服务企业落实预防、整改措施,并继续做好相应风险监测等工作。质检总局将视情况及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质检总局 

                                           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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