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服务器登录入口 今天是:
简体版  |  繁体版  |  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热点栏目 > 便民提示
便民提示

“人民质检为人民”——质检便民系列知识之136:理性看待食品安全(5)

发布时间:2017-11-30

——食品安全释疑篇——

4. 超过国家标准限量的产品一定是有危害的吗?

大部分时候是这样,但不能将其绝对化。这需要对标准的制定有一些基本了解。标准制定的初衷当然是为了对食品中的危害进行合理、有效控制,对健康进行保障,但这种控制,当它表现成文本以后,它唯一能够被所有人接受的就是:它是执法依据,国家标准的地位和技术法规是等同的,所以违反国标的产品肯定是不合格产品,企业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召回、对消费者赔偿、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再看开头说的,既然是“对食品中的危害进行合理、有效控制”,那么标准的制定就涉及到危害性的评估,包括对“合理、有效”是怎么理解的。目前来说,科学界对很多物质的危害性也许有大体上的共识,但绝不是所有的组织、国家和区域对所有物质在量值上都有完全步调一致的判断——也就是说,人类对健康的判断本身就有差异性;对“合理、有效”的理解就更为宽泛、复杂了,它可能需要考虑国情、居民饮食习惯、行业企业发展状况、生产实际、监管可行性等因素。举个例子,粮食霉变会产生黄曲霉毒素,而黄曲霉毒素是强致癌物,那么理想中是把黄曲霉毒素的标准定的越严越好,最好不要检出——但是,标准提高一点可能就意味着几千万斤粮食废弃,对于一个粮食短缺的国家,答案不言而喻。基于这些观点,对标准的态度应该是这样:

1.产品超标,肯定是更趋于有健康危害的,但对于具体事件仍要具体分析。如前所述,标准一般是留了“安全余地”的,所以有些情况即使超标了、或者您只是偶尔吃到了,也不会有即刻的健康危害(除了安全余地,还有很多因素支持这一点)。

2.对于国外和国内标准的差异,只要不是相差很大,一般也不用特别大惊小怪,因为有时候这些差异跟健康关系不大,二是考虑到其他因素。比如茶叶,欧盟制定严苛的农残标准,其中有一点就是制造贸易壁垒——如果中国也执行这么严格的标准,大部分茶企根本就不用生产,连检测都做不起。

3.受限于科研或其他原因,标准中也可能出现不合理的规定。换个思维,我们国家的法律中有没有不合理的(甚至是大家说的“恶法”)?标准虽然是偏理性的东西,但还是会出现这种情况。

   4.正因为有各种环境、要素、认识的变化,所以标准处于不断的修订过程中,因此,当看到各种所谓的超标报道时,真的不用急着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