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办质函〔2017〕802号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
会议第5592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引导制造业高品质、高效率创新发展,大力振兴国家实体经济的建议》(第559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我局赞同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振兴国家实体经济的建议。质量问题事关中国制造的竞争力和消费信心,事关实现中国制造2025目标,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必须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努力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提高行业质量标准。2016年以来,国家标准委牵头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级标准化主管部门,积极推动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和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在强制性标准方面,组织对11000多项强制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进行了整合精简,提出“废止一批、转化一批、整合一批、修订一批”的标准清单,其中52%的现行强制性标准拟废止或转化为推荐性标准。2017年初,国家标准委废止了39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107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总数缩减了40%,强制性标准“瘦身健体”效果明显。在推荐性标准方面,组织对近10万项推荐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进行了集中复审,其中近3%的推荐性国家标准拟废止,28%的推荐性国家标准拟修订。
(二)评选表彰质量标杆。2012年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设立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是我国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开展周期为两年。2013年起,质检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开展了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共有11家组织、2名个人获得中国质量奖。2013年12月和2016年3月两次召开中国质量奖颁奖大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第二届中国质量奖作出重要批示,国务委员王勇出席了颁奖大会并讲话,鼓励各行各业向获奖组织和个人学习,弘扬工匠精神,勇攀质量高峰,在全社会掀起了质量热潮。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建立了省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超过100个城市实施市政府质量奖励,通过树立质量标杆,表彰优秀企业和个人,总结推广先进管理经验,有效带动了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营造了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浓厚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
质检总局今年正在开展第三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在以往评选制造业、服务业、国防工业、武器装备领域组织和一线班组、个人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把医疗、教育、政府部门纳入中国质量奖评选范围,提升质量奖示范引领效应。国家标准委将根据清理复审的结论,加大标准修订工作力度,积极实施装备制造业、消费品标准质量提升规划,进一步提高相关领域行业的质量标准水平。
以上意见,供参考。
联系单位及电话: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张俭 010-82262046
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