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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检验检疫局获拉萨市“平安单位”称号
2013-07-15

  日前,西藏检验检疫局因在推进平安创建,积极参与建设小康、平安、和谐、生态拉萨工作中表现突出,被拉萨市委市政府授予2012年“平安单位”荣誉称号,是此次唯一获得该称号的中直行政单位。

  近年来,西藏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平安创建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深化平安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不断增强维稳责任意识,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责任,为服务西藏经济跨越式发展、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12年以来,该局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二是强化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全局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水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年初与各处(室)、各分支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签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把工作具体落实到人,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营造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人人有责、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大安全保卫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正常办公和生活秩序。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24小时值班制度、局领导带班制度、巡逻制度、门卫制度,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四是加大防范突发事件工作力度,切实做到不发生任何大的问题。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应急反应机制,以防火、防破坏等为目标,超前防范,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应急和处置能力。 (郭 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