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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机遇 积极作为
——新疆质监局局长张剑谈如何有效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2017-09-25

  91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文发布。这份文件的出台对新疆质量工作发展有什么重大指导意义?新疆如何借此在质量提升中迈出新的步伐,新疆质监局局长张剑对此思考良多。 

  张剑认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需要。加快质量提升、维护质量安全,是服务总目标、落实总目标的重要保证。同时,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核心区,在建设三通道”“三基地”“五大中心”“十大进出口产业集聚区中,更需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需要把质量提升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全面管理、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来有效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并通过质量提升行动,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竞争,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为中国标准、中国产品、中国企业走向中亚创造优势条件。 

  作为质量工作主管部门,质监局如何宣传和贯彻好《指导意见》,也是张剑思考的一个问题。张剑表示,质监系统将把学习贯彻《指导意见》作为当前重要任务,通过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等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学习,切实领会《指导意见》的基本内涵和重大意义,把握其中的新要求、新举措,为贯彻落实夯实基础。尤其是要抓好广大企业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切实把《指导意见》落实在企业、工厂、车间,落实在生产一线,落实在每一个环节,扎根在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心中,不断增强企业在质量提升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张剑认为,质量提升是一个系统工程。新疆质监部门还将充分履行好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职责,进一步完善质量督察、考核、报告、分析等制度,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质量强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并提请各级党委政府将质量提升纳入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抓好对市、县质量工作的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把质量提升工作的责任和压力持续传导下去。 

  近年来,新疆高度重视质量工作,2007年,新疆出台了《关于加强质量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实施质量兴新战略,把质量工作列入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2011年,又出台了《质量兴新战略发展纲要》,建立了大质量工作推动机制,随后出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自治区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质量工作联席会议、质量考核、质量分析报告等制度。目前,全区开展质量兴县(市)活动覆盖率100%。今年2月,新疆出台了《关于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决定》,成立了以自治区主席为组长、45个部门组成的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并开展了一系列质量提升行动。 

  张剑强调,新疆质监局将以《指导意见》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质量发展水平。在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新疆质监局抓住机遇,带头开展好质量提升行动。 

  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建立企业质量责任制、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制度。引导企业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管理小组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调动企业参与质量建设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切实改变重制造轻研发、重引进轻消化、重模仿轻创新的现象。引导企业应用高新技术改善品种质量、提升产品档次,提高市场竞争力。帮助企业加强人才培养,组织实施百千万质量强企工程,打造百家质量标杆,推动千企管理上台阶,培训万名质量明白人,为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是夯实质量技术基础。新疆质监局将结合新疆实际,紧紧围绕落实总目标和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推动四大基础协调发展、融合发展。一是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着力构建政府主导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调配套的新兴标准体系,广泛开展标准化+”行动,更好地发挥标准引领作用。二是以民生计量、能源计量、产业计量为重点,积极开展计量标准及相关技术的研究,提升计量科技创新能力。三是加快推进国家和自治区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全面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是不断强化质量监管。质监部门将按照《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科学制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性。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行动,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集中整治一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故,以强有力的监管为质量提升行动保驾护航。(吴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