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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质监局抓紧落到实处建设质量高地

发布时间:2017-11-08     文档来源:质检报刊社

    近日,四川省质监局召开了今年第6次局务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中国质量(上海)大会精神。省党组书记、局长罗凉清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动员全系统抓紧行动起来,坚决把中央和质检总局的部署要求落实在质量提升的具体行动中,为质量提升而战,全力将四川建设为质量强省与西部质量高地。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发出了一系列向质量进军的号令,出台了多项支持质量工作的政策措施。日前,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专门出台《指导意见》,部署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充分体现了中央下最大气力全面提高质量的坚定决心,体现了中央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为全党确立了标杆,为全社会树立了榜样,是今年全国“质量月”最令人激动、令人振奋的大事,在中国质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与此同时,隆重召开的中国质量(上海)大会,进一步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的重视支持,也进一步对质量提升作出了安排部署。   

    通过对《指导意见》的认真学习与交流讨论,大家一致认为,首先要深刻领会、找准重点,解决好“做什么”的问题;二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解决好“怎么看”的问题;三要认真贯彻、抓好落实,解决好当前“怎么干”的问题。全系统要深刻领会《指导意见》的重大意义,坚决把中央部署要求落实在质量提升的具体行动中,为质量提升而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认识到这是建设质量强国,实现中国梦的一个重要战略举措;要站在治蜀兴川的高度来看待,要认识到这是四川省转型升级、后发赶超的一个重要战略机遇;要站在事业发展的高度来看待,要认识到这是发挥作用、展现价值的一个重要战略契机,要学会当“主角”,当仁不让,做好领头羊,当好主力军。各市(州)质监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把深入学习领会好党中央、国务院《指导意见》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把《指导意见》当做教科书来读,深刻领会《指导意见》精神实质。要大力宣传扩大影响,把学习宣传《指导意见》作为“质量月”的学习重点,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信等全媒体,全力做好《指导意见》宣传解读工作,形成宣传高潮,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协调整体推进,《指导意见》涉及多个部门,省质监局要充分履行好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职责,发挥好全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作用,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各项工作见诸行动,务求实效。  (记者龚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