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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将打造80个“美丽城镇”

2014-05-14

  据新华社电 从今年起到2020年,青海省将每年投入8亿元专项资金,在全省范围内打造80个“美丽城镇”,其总体特点是:“生态优美、设施配套、宜居宜业、社会和谐、人民幸福”。

  据青海省发改委介绍,建设美丽城镇的资金来源为美丽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和部门、单位、企业自筹相结合。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性作用,通过政府专项资金引导其他各类渠道资金参与。根据城镇区域位置、建设现状、功能定位和城镇人口规模不同,按每个城镇3000万~6000万元的标准,每年投入8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项目建设。

  建成后的美丽城镇必须符合相关指标,比如,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3%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8%以上,道路硬化率达到90%以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