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意见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修改《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8年2月21日前反馈国家质检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网址:
http://www.mingyangdiannao.com),进入主页“互动交流——征集调查——意见征集”栏点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
faguisi@aqsiq.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质检总局
2018年1月17日


附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草案意见征集
*以下内容为必填项(500字以内)
提出人:
提交     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