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管理,科学公正开展各专业技术领域标准化工作,提高标准制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制订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7年8月1日前反馈国家质检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mingyangdiannao.com),进入主页“征集调查——意见征集”栏点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faguisi@aqsiq.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质检总局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