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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的通知

    为了加强出入境邮轮检疫监管工作,防止疫病疫情传播,促进邮轮经济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制定了《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示,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5年12月24日前反馈国家质检总局。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mingyangdiannao.com),进入主页“草案意见征集”栏点击“《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faguisi@aqsiq.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国家质检总局
2015年11月25日


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草案意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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