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申请书》:应按照《<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的要求,通过“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电子监管系统”在线填写完毕后提交,打印生成申请书。系统生成的注册申请书应有法定代表人手签名和企业印鉴原件,需提供正本。
(二)经公证的税务登记文件,有商业登记文件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商业登记文件:税务登记文件指申请企业的税务登记证明,商业登记文件指申请企业的工商登记及特殊经营登记文件(复印件或原件)。除日本、荷兰、澳大利亚地区之外的国外供货商,税务登记文件和商业登记文件的复印件都需经过公证。提交的登记文件及公证内容,均需有中文翻译件。日本各地方法务局出具的商业登记簿誊本、荷兰商会(KAMER VAN KOOPHANDEL)出具的纸质版本的商务注册文件及澳大利亚ASIC(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出具的商业登记文件(需有ASIC官员手签名)也都需要翻译成中文。
(三)组织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说明:指企业涉及质量控制管理的部门及其岗位职责,可以用文字说明,也可以用框图表示,应和申请书相关部分内容一致。
(四)标明尺寸的固定办公场所平面图,有加工场地的,还需提供加工场地平面图,能全面展现上述场地实景的视频文件或者3张以上照片:指固定办公场所和加工场地的地址、标有尺寸和计量单位的平面图,以及上述场地的真实、完整视频文件或者3张以上全面展现上述场地的照片;
(五)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RIOS体系等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及相关作业指导文件:指企业经官方或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所获得体系认证证书,如: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RIOS体系等认证证书,请提供证书彩色复印件,并附中文翻译件。同时,提供相关规范的作业指导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文件及其附件、附表、附单等(附表、附单应有详实内容):
(1)原料验收制度和出货前检验制度:指国外供货商对收集或收购原料如何验收、产品出货前如何进行检验的规定或做法;
(2)不合格货物、危险废物、夹杂物控制及处置制度:指企业对不合格货物、危险废物、夹杂物如何控制处理或处置的规定;
(3)仪器设备计量校准制度:建立计量器具设备名录、对放射性检测仪等计量器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校准、维护等规定。企业的配置应能满足所申请种类的生产、检验、包装之需要;
(4)员工培训制度:指如何让员工了解、熟悉中国有关进口废物原料政策、掌握质量控制技能及货物鉴别技术等计划及培训记录;
(5)引入的外来法规性文件清单,包括: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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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标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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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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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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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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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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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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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http://www.gov.cn/banshi/2005-08/01/content_189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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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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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
http://www.gov.cn/flfg/2005-06/21/content_82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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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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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
http://www.zhb.gov.cn/inte/gjgy/200312/t20031205_883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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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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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http://www.gov.cn/zwgk/2005-09/15/content_636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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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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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二批)(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2001年第37号公告)
http://wms.mofcom.gov.cn/aarticle/zcfb/j/z/200208/20020800036844.html?569109032=11787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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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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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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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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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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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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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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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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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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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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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可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冶炼渣(GB 16487·2-2005)
http://www.mep.gov.cn/tech/hjbz/bzwb/gthw/gtfwwrkzbz/200602/t20060201_726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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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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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可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木、木制品废料(GB 16487·3-2005)
http://www.mep.gov.cn/tech/hjbz/bzwb/gthw/gtfwwrkzbz/200602/t20060201_726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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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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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可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纸或纸板(GB 16487·4-2005)
http://www.mep.gov.cn/tech/hjbz/bzwb/gthw/gtfwwrkzbz/200602/t20060201_726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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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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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可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纤维(GB 16487·5-2005)
http://www.mep.gov.cn/tech/hjbz/bzwb/gthw/gtfwwrkzbz/200602/t20060201_726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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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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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可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钢铁(GB 16487·6-2005)
http://www.mep.gov.cn/tech/hjbz/bzwb/gthw/gtfwwrkzbz/200602/t20060201_726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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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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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可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有色金属(GB 16487·7-2005)
http://www.mep.gov.cn/tech/hjbz/bzwb/gthw/gtfwwrkzbz/200602/t20060201_726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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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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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可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电机(GB 16487·8-2005)
http://www.mep.gov.cn/tech/hjbz/bzwb/gthw/gtfwwrkzbz/200602/t20060201_726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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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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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可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电线电缆(GB 16487·9-2005)
http://www.mep.gov.cn/tech/hjbz/bzwb/gthw/gtfwwrkzbz/200602/t20060201_726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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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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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可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五金电器(GB 16487·10-2005)
http://www.mep.gov.cn/tech/hjbz/bzwb/gthw/gtfwwrkzbz/200602/t20060201_726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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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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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可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GB 16487·11-2005)
http://www.mep.gov.cn/tech/hjbz/bzwb/gthw/gtfwwrkzbz/200602/t20060201_726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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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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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可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塑料(GB 16487·12-2005)
http://www.mep.gov.cn/tech/hjbz/bzwb/gthw/gtfwwrkzbz/200602/t20060201_726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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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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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可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汽车压件(GB 16487·13-2005)
http://www.mep.gov.cn/tech/hjbz/bzwb/gthw/gtfwwrkzbz/200602/t20060201_727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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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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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0570-2007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放射性污染检验规程
http://www.mingyangdiannao.com/bsdt/jyjy/jkfwylghqyzc5/blzn/xgwj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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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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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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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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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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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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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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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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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授权的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业务范围和区域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7年第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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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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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指定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南美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为中国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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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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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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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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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启用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信息管理系统电子密钥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2年第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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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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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和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3年第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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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清单所列文件在现场检查中必须有纸面版本或电子版本作为企业受控文件备查。
(1)~(4)项制度的建立可参照实施细则附件八《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现场检查记录》的《国外供货商现场检查记录》中的质量控制与管理部分制定。